抗压失控,高知男人难逃“西式离婚协议”魅影(1)
高知夫妻和平离婚签下西式离婚协议书
2004年底,姚浩的婚外情被妻子吴红得知。两人都是知识分子,顾及身份地位没有打打闹闹,两个月后,就协议离婚了。
这年,姚浩36岁,在沈阳一家计算机研究所工作。吴红35岁,在一家化工研究所工作。两人都曾去美国进修过,儿子姚海林已经4岁了。吴红起草了离婚协议书,内容大致如下:“儿子姚海林归母亲吴红抚养,父亲姚浩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到姚海林大学毕业为止(其中,按国际惯例,此项应把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因素加入,也就是说,每年都要把CPI上涨的部分加入)。姚海林的教育,由母亲说了算(包括启智教育、艺术修养教育、小学、中学、大学、硕士、博士、出国读书等),教育费用父母各承担一半……现有住房,归吴红和姚海林所有……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反此协议,违反者要写道歉书公开道歉,并承担法律责任……”
看着协议书,姚浩没有理由不同意。这时,他月收入8300元,每月给儿子1000元生活费,他是认可的。虽然这份协议书关于物价上涨的条款应该说在中国是很罕见的,可在国外生活过的他一点也不惊讶。儿子的教育费用一人一半,再合理不过了,156平方米的花园住宅,给妻子和儿子也是应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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