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幸福.婚姻版》 > 20149
编号:13663706
爱上“代理爸爸”,痴情富姐豪掷百万保不住“家”(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9月1日 《幸福·婚姻版》 20149
     拿到钱后,陈宏大满心欢喜地写下了欠条。只是,在罗娟雪中送炭的同时,陈宏大已经忘了“代理爸爸”和“丈夫”的身份,对母子俩的关怀越来越少。感受到这一切的罗娟只好安慰自己,也许是陈宏大太忙了,等公司走上正轨就好了。

    法庭交锋

    “套来”的情缘情非得已

    陈宏大拿着借来的35万元,却并没让工厂起死回生。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罗娟也对陈宏大的工厂失去了信心。不过,后悔归后悔,和孩子的亲情、自己的爱情相比,一百多万元的失败投资,并没在罗娟的心里搅起多大的波澜。只是让她寒心的是,日夜为工厂奔波的陈宏大对他们母子俩的态度越来越恶劣。为了不让陈宏大因为工厂的事走火入魔,罗娟开始劝他另谋出路,甚至为他选好了其它项目。哪知陈宏大固执己见,由于意见不和,他在一次分歧后摔门而去。陈宏大走后,就再也没回他们这个“家”,还不接罗娟的电话,让罗娟一时陷入了绝望。

, http://www.100md.com     “孩子不能没有爸爸呀!”罗娟决定想个办法把陈宏大找回来。“对了,钱!”罗娟忽然两眼放光,他是因为钱才和自己合作的,通过钱一定也能让他再次回来。

    2011年6月,罗娟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呈递了一份诉状,将陈宏大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100万元借款。9月底,法院做出判决,判陈宏大归还向罗娟所借的100万元。如罗娟所料,陈宏大很快就主动联系自己了,并表示处境困难,拿不出钱来。

    “我在乎的不是那100万元借款,如果你马上回来,那100万可以不还……”陈宏大妥协了,并于一个月后和妻子于梅离了婚。然而,尽管陈宏大离了婚,可每当看到这对母子俩想着的却是自己的前妻和孩子。就这样,陈宏大很快又和前妻保持着暧昧关系,只要回到沈阳,他就会和于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感到受骗的罗娟决定拆散陈宏大和于梅。于是,罗娟向沈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宏大在100万元借条上所注明的抵债房产。收到法院消息的陈宏大急红了眼,干脆提起诉讼要求和罗娟解除婚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百拇医药
    2011年10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陈宏大与罗娟的婚姻关系无效,双方并未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直被蒙在鼓里的于梅这才意识到陈宏大与她离婚是因为“第三者”造成的,而且犯了重婚罪,她随即以重婚罪为由将陈宏大和罗娟告上法庭。最终三人达成和解协议,由于梅替陈宏大支付罗娟34万元,罗娟放弃对余款66万元的执行。

    然而,罗娟以为放弃了66万元欠款后,陈宏大会感恩地回到她身边,哪知此后陈宏大视她为仇人,两人一见面就争吵。忍无可忍的罗娟拿着陈宏大写下的那张35万元借条,再次起诉至法院。

    2012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陈宏大辩称,罗娟还有个身份是罗婧,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到底是哪个,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罗娟辩称,自己用的是死去妹妹罗婧的名字顶替沈阳户口。最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两周后,法院查明罗娟与罗婧为同一人,两张身份证分别由大连市公安局和沈阳市公安局签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罗娟主张的35万元借款发生在她与陈宏大非法同居期间,原告罗娟仅凭一张借条不足以证明其向陈宏大实际支付了其主张的借款,罗娟既无证据证明其主张的35万元为其与陈宏大同居前取得的财产,也无证据证明该35万元系其同居期间获得的个人财产。8月14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罗娟的诉讼请求。罗娟随后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2月1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14年6月初,已经从这场错综复杂感情中挣扎出来的罗娟回到了大连,继续开辟自己的事业。几场官司打下来,罗娟已经精疲力竭,看着已经5岁的儿子,她不禁感慨万千:当初一心想给孩子找个“代理爸爸”,没想到找来一场纠葛反而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创伤,如今只能用更多的母爱帮孩子走出那段阴霾般的童年记忆。

    (因涉及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幸福提醒

    一个美满的家庭需要和谐的父母,“代理爸爸”又怎么能完全代替真正意义上的父亲角色呢?更何况罗娟企图通过金钱来拴住男人,并且是一个有妇之夫,这在伦理和道德上都是不恰当的。这样的利益结合不仅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和婚姻,还会因为金钱造成诸多问题,所以,在爱情的问题上,不是用金钱就能换来的,在婚姻的围城里,只有真爱才能营造幸福和踏实。

    编辑:成小晟 happycxc303@163.com, 百拇医药(慕雪倾城)
上一页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