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戒指公主的23周半
我们都曾是颓废马桶里的住客,只因向往里面干净自由的水域,即使有天离开,也注定会在某地相逢。
1.条约
炎精之气将尽时,我离开了那群妖男怪女,迫于我妈的利诱,签订了“高跟鞋条约”。用她的话来说,即我穿得像个人样,到一家有法人的单位,当24周的office lady,然后,她就资助允办画展,附加条件是在此期间不能告诉他我的行踪。我丝毫不怀疑我和允之间的默契,就算我消失三年,他都会等我,因为我是他的草戒指公主。
当我穿得像乞力马扎罗山一样神圣不可侵犯地出现在office时,我感觉自己是被某个天使或魔鬼附体的行尸走肉,这种脱胎换骨,是我抢怪、整人、捡骨、白目的22年人生里的败笔,我掐指算着回魂日,期待着早点羽化飞仙。
在短短一个星期里,我就见识了所谓的极品男为何物。他就是我的顶头上司浅草,每天笑得像拍牙膏广告一样,他的桌子收拾得连红蓝铅笔都有固定的位置,我只迟到了5分钟,他竟然瞪了我两天。
总之,浅草身上随时都带有一张制式表格,我怀疑他在家里,也会像憨豆先生一样晚上给维尼熊盖被子。这种带有强迫性的机械动力男,也能做广告公司的经理,他有带翅膀的发散性思维吗?我只想说:在刮台风的时候,连猪都会飞!
但不久后我就发现,浅草这样的人,在这家公司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多,当他翘着兰花指在办公室里当众演示汤力水加盐后会变甜,而且会产生让这群男女欢呼雀跃的泡腾效果时,我就想逃离这群无意识的跟风客们,这有什么好悚动的呢?就像当初金圣叹临终前告诉他儿子:“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味。”为什么要欺骗自己的味觉呢,想吃火腿,就去吃火腿,想喝汤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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