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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2日 《幸福·悦读》 2016年第2期
     我在国外时看到,人们对时事做出价值评判时,总是从两个独立的方面来进行:一方面是国家或者社会的尊严,这像是时事的经线;另一方面是个人的尊严,这像是时事的纬线。回到国内,就像是没有纬线,连“尊严”这个词也让人感到陌生。提到尊严这个概念,我首先想到的是英文“dignity”,然后才想到相应的中文。在英文中,这个词不仅有尊严之义,还有体面、身份的意思。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还是人的价值之所在。

    从上古到现代,数以亿万计的中国人里,没有几个人有过属于个人的尊严。举个大点的例子,中国历史上有过皇上对大臣施廷杖的事,无论是多大的官,一言不合,就可能当众受辱,高官尚且如此,遑论百姓。除了皇上一人,没有一个人能有尊严。有一件最怪的事是,按照传统道德,挨皇帝的板子倒是一种光荣,“文死谏”嘛。说白了就是,无尊严就是有尊严。此话如有任何古怪之处,罪不在我。到了现代以后,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仍有这种遗风。虽然现在已经不用见官下跪,也不会再挨板子,但还是缺少个人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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