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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保险:有人欢喜有人忧
http://www.100md.com 2000年6月1日 《祝您健康》 2000年第6期
     最近,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一款医疗事故保险,这个本来很普通的新险种一出台,即引起多方关注,各界人士反响不一。

    先让我们来关注下面3个医疗事故案例。

    案例1 1997年1月24日晚,13岁的刘爱伦在哈尔滨市文化公园看彩灯时不慎摔伤,后在本市一家医院接受了外科医生所做的切开复位克氏针内固定手术。术后二十几天后,x线片显示,用于固定的一枚钢针误打入刘的骨盆,造成“股骨缺血性改变,骨盆倾斜”,小爱伦的左腿比右腿短了4.5厘米。

    1998年8月,刘爱伦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及手术医生推上被告席。1999年5月,经啥尔滨市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刘爱伦属5级伤残。1999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医院及医生各承担50%的责任,共同赔偿刘爱伦各种费用20.5万元。

    案例2 1997年5月29日,年逾6旬的芮文仙因左侧股骨上段肿瘤转移、病理性骨折住入北京一家医院。同年6月20日,芮文仙在该院实施肿瘤切除及左侧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手术中,医务人员在芮的伤口内遗留了两块纱布,导致芮文仙伤口长时间不能愈合。1998年7月,在该医院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北京另一家医院的医务人员在芮文仙的体内取出7纱布。

    1998年12月。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芮文仙左髋关节的残疾程度属7级。医院为此退还并赔偿芮文仙医疗费、护理费和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共计10.3万余元。

    案例3 1997年2月,昆明某厂职工李晓旭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到昆明一家医院放射科住院治疗。在未获得患者本人和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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