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错救”致的残
在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后由于救治不当而造成当事人残疾在临床上并不鲜见,以下3个“错救”的真实病例,警示人们要尽量避免人为致残。例一:一个浓雾的早晨,某公司卢经理的小车奔驰在国道上。在一个急转弯时因躲车不幸翻倒在路旁的沟里,当时卢经理不能行走,只感颈部疼痛且有些僵硬。其助手小马出于关心,替他做了“按摩”,还劝他扭动脖子以舒筋活血。结果事与愿违,卢经理很快呈四肢瘫痪,呼吸困难,急送市医院,CT确诊为颈椎骨折、脱位伴颈髓损伤。
例二:一天上午,市立医院急诊室抢救了一位全身瘫软的小伙子。原来,小伙子是早晨驾驶摩托车外出,因速度过快,躲闪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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