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祝您健康》 > 2005年第7期
编号:11090987
酒后致车祸 害人又害己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1日 《祝您健康》 2005年第7期
     据媒体报道:在2005年的1~2月里,南京市便发生了多起酒后驾车事故,致使6人死亡和重伤。死亡者中既有醉酒司机本人,也有无辜的路人。重伤者中包括始终处于昏迷状态的植物人。

    酒后致车祸的问题在其他地方也不少见。显然,人们有必要进一步知道酒后驾车之害,更有必要提高认识,做到警钟常鸣。

    醉酒开车毁了两个家

    2004年5月11日23时许,著名演员牛振华驾驶“奔驰”车,在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下由西向东行驶时,猛撞在前面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尾部。48岁的牛振华当场死于车内,“奔驰”严重损坏。海淀交警大队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取证,发现牛振华每10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5毫克。按照有关规定,超过100毫克即是酒后驾车,205毫克已属醉酒驾车。而大货车司机经检测无酒精反应。

    这是又一次“血的教训”!1995年的一个夏夜,著名笑星洛桑在晚上演出结束后与几个朋友喝酒,凌晨带着醉意驾车回家。由于车速太快,一头撞入停在路旁正在修理的大卡车之中,洛桑因伤势太重死亡。

    一位安徽女子在听说牛振华醉酒驾车身亡的消息后,忍不住给媒体打电话,泣诉“毁了两个家”的经过:她丈夫是在安徽农村开面包车帮人家运货的,收入还不错。可她丈夫总说跑运输辛苦,晚上要喝几口酒解解乏。2003年的某晚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98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