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大家谈(1)
如何共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周庆(法律工作者)全面认识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是医患双方自愿形成的,医患之间是平等的。医患关系具有浓郁的人道性,这是医患关系特有的属性。医务人员应是仁爱之士,聪明达理之士,具有廉洁淳厚的品质,恪守医德,敬畏生命,尊重人格,关注健康,治病救人,实行人道主义,作风谨慎小心,诚惶诚恐,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善待生命,尊重患者,体现医学服务的人道主义宗旨。
医患关系是服务被服务关系。“医”是一种社会分工,是社会上理所当然的提供医学保健服务的社会资源,患者是合理享受医学保健服务的被服务一方。双方形成了无可争议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医患关系是利益关系。通过医学服务,医患双方各自获得自己的利益。患者通过医方的诊疗服务获得健康利益:医方付出了知识和技术服务,从而获得物质和精神利益。医方负有救治病人的义务与其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是对应的;患者因被救治获得的健康乃至生命,与其付出的金钱虽然无法画出等号,但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讲,医院与病人之间的利益是平衡的。
医患关系也是道德关系。理想的医患关系以诚信为基础,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默契,使医患关系成为一种良好的、完满的人际关系。老一辈医学家说,只要医生尽职尽责,尽到自己的努力,即或手术失败,病人和家属也会理解的。因为,医生的行为表现是充满道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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