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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27130
江苏医保指南(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6月1日 《祝您健康》2018年第6期
江苏医保指南

     (2)无偿供药待遇(无偿供药期):参保患者按规定获得的由慈善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无偿提供的特药,医保基金和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

    (五)住院

    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内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

    以上的由基金按比例支付。老年居民及其他居民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10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0、4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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