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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违约金捆绑阴魂不散
http://www.100md.com 2016年5月1日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165
     计生违约金在全国许多基层部门都广泛存在着。既然说违约,就得有“契约”。这里是指“计生合同”,即计生部门直接或者委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部门和育龄夫妻签订的有关计划生育的合同(契约)。在“全面二孩”时代,更该警惕“计生合同”陷阱。

    2008年,张女士的孙女出生,儿子、儿媳妇商量不再生育二胎,就签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并领取了独生子女奖励金4000元。可去年儿媳妇怀孕了,她到村上办准生证,但被要求退还之前领取的奖励金,还要付4000元违约金,她觉得不合理,就迟迟没办成。最近小孙子生病住院,因无准生证,参加的合作医疗无法报销。由此可见,一些以前签订的“合同”对于二孩政策留有不合理的干扰功能。

    2014年4月10日,中山市卫计部门公布,申请“单独二孩”不能捆绑任何附加条件。11日,东区起湾社区一对夫妻前往居委会办理“二孩”申请时,却被告知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合同书明确规定生育二孩后应在90天内结扎,并在合同上约定200~600元不等的违约金。这也说明,“全面二孩”放开后,由于惧怕政策调整、松绑,“合同”恐怕会更普遍,以变相强制保证某些部门的利益。

    (王杨/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