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祝您健康.文摘版》 > 20167
编号:13625493
人民币的“圆”“元”之商榷
http://www.100md.com 2016年7月1日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167
     新版人民币发行,上面的“圆”字引起人们的兴趣。在货币史上出现“元”始于元代。元代称金银钱为“元宝”,有元朝之宝的意思,后来也就成了金银货币约定俗成的通称。

    “圆”字在《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典籍中,除了注释其他用处外,也注释为货币单位,与“元”在货币上同用同意,可互为通用。旧《辞源》“银圆”条说:“铸银货作圆形,始自近代……俗省作元。”所以“银圆”也被写作“银元”,“壹圆”也可写作“一元”,在货币范围内“元”成了“圆”的简写。

    宣统二年四月十六日,政府公布了官方的《币制条例》:“中国国币单位,着即定名圆……以一元为主币……”时任度支部尚书载泽将“圆”的来历解释为:“中国古制号称圜法,圜者圆也。现铸新币,拟请定名圆。”至此,单位“圆(元)”在政府的法令中得到了正式的承认。而据《说文解字》:圆,圜全也。在后来的演变中,又引申出圆形、周全、圆满、流畅以及货币单位等含义。从字义上看,圆形的货币实用“圆”字作为单位,更接近于字义本身。《说文解字》又说:元,始也。表示最初的意思。

    开始,定货币单位时,“圆”也曾简写作“员”。两字在古书中本是通用的。但到后来,“圆”字简写就一般都写作“元”了。这就是两个字的演变过程,在后来的生活中,人民约定俗成地将两个字互为通用了。

    然而,《咬文嚼字》的郝铭鉴指出,在新版的人民币上的“壹佰圆”之“圆”字系错用。其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人民币的单位是“元”,辅币是角、分。从法的角度来看,似乎值得商榷——有的银行是不认“圆”为“大写”的“元”的。 (摘自《新疆都市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