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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重罪为何要流放
http://www.100md.com 2024年4月30日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21年第2期
     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牢狱,而是要将他们发配到千里之外?

    在秦汉法律体系之下,也就是源自于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法律一直沿袭到西汉初年,经过汉朝多位皇帝的修订一直贯穿到东汉,沿袭的三国时代的一系列法律中,流放在其中只是一个非常不常见的刑法。

    因为秦汉法律的立法原则上本质是法家思想,而流放就说到指定边疆若干年,为边疆干活,这里的刑罚中的苦,出自于勞役,并不以距离的远近成为轻重的标准。

    到了进入三国时期的法律系统,最大的变化特征就是法律儒化,也就是说,社会上的法律伦理全部以儒家学说为依托。而这里以流放代替其他刑法,理由是不忍心杀害犯人,所以宽恕他们,就让他们滚得远远的,如果是大罪的话,就远远地流放,最严重的就是扔到海外,轻一点的扔到九州之外,最轻的刑罚就是不让其活动于社会之内。

    这实行在魏晋南北朝之际,但在唐宋的时候广为诟病,原因是为什么呢?事实上根本原因就是社会形态的变迁,根据唐朝的律例,所谓的流刑就是让犯人流放在偏远之地,待过数年后还能东山再起,除了远离自己的家乡,其他真的没什么苦可受了,甚至不如劳役的时间长。

    在魏晋南北朝,人生存下来基本上是依靠宗族,上到名门望族下到小老百姓,都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家庭,当一个人被剥夺了与家族一同居住的权利时候,他们的生活肯定困苦不堪。然而到了唐宋时期,各地开发已经有成效,所谓的流放之地也都是汉人的居住区,所以说哪怕是流放照样可以出头,所以不以其为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宋朝自己发明出了刺配,不仅流放还有杖罚。等到了元朝还没有更加狠的方法,就是南边的人往北边流放,北边的往南边流放,并且入军终身不能脱离。

    (据《文史博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