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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7641
放弃继承权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4年第2期
     编辑同志:

    在丈夫去世后,有不少人劝我再改嫁,由于担心儿子刘成会吃亏,所以我一直没有改嫁,含辛茹苦将儿子抚养成人。前些年,刘成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县城工作,且在县城结婚生子,而我依然在我们小村子里生活。几个月前,我生了一场大病,我要求儿子把我接到他家生活,或者每月付给生活费并请个保姆来照顾我,儿子却说他宁可放弃继承我的所有财产,也不承担我的生活所需。可我的财产只有几间旧房子,值不了三千元钱,很明显,刘成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赡养我。请问:放弃继承权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吗?李菊英

    李菊英朋友:

    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极少数人费尽心机来逃避应尽的赡养义务,如放弃继承权、断绝父子(母子)关系等等,这些行为都与我国法律相悖,于情理不合,最终这些自作聪明者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一规定说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是绝对的,不是以是否继承父母财产为条件的,父母有财产要赡养,父母没有财产也要赡养,即使放弃了继承财产的权利,仍然必须承担赡养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指出:“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依照以上规定,结合你来信所述的情况,你儿子刘成以放弃继承财产为由,拒不承担赡养义务,是一种无效的、应受法律追究的行为。对此,你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