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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我能要求对方返还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5年第5期
     编辑同志:

    我与张某结婚登记后,因购房钱款不足,而他家很贫困无力帮助我们,我父母就资助了我们10万元购买新房。现在我与张某不合,准备协议离婚。对于购房时我父母的10万元出资,我认为他应当返还一半,但张某却说那10万元是父母给我们两个人的,又没说是借的,因此他不应返还,请问这个问题应如何解决?

    胡玉芳

    胡玉芳朋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你父母的出资属于对你和张某的赠与,所以你无权主张对方还这笔钱,除非你能证明当初父母的出资是夫妻双方的借款,那么就可以将该笔出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对方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在此,也提醒准备结婚购房或婚后购房的朋友们,购房时如果打算让父母赞助大额的购房款,一定要说清楚是父母送的还是借的,如果是借,最好当时就和配偶一起向父母出具借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