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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5年第5期
     编辑同志:

    今年初我与妻子离婚,儿子判归我抚养,由妻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请问,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定,如何支付?

    周勇

    周勇朋友: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求;(2)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3)当地的生活水平。

    一般而言,收入高,抚养费的数额相对就要高,不能永远停留在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标准上。确定具体数额时既要保障子女的利益,又要考虑是否能够实际履行。因此,抚养费过高或是过低都是不相宜的。你们可双方协议,也可由法院判决。

    具体来说: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应是其相对稳定的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3)情况特殊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目前我国个人收入情况十分复杂,收入数额相差悬殊。而且医疗、教育费都没有得到规定,而现在这项费用的数额往往会占很大的比重,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至于抚养费的给付方法,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工资等定期收入的,一般应按月或按季给付现金;在农村地区,可按收益季度给付现金或是实物,也可按年度给付。或是在发生特殊情况时,如子女突患重病,可以增加给付的次数和数额。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充抵子女抚养费。,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