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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盆在即,怎奈无效婚姻的有效拦截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5年第17期
     早已和恋人分手的男方,却莫名其妙地接到法院传票,要求他和前女友共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继而又被告知他是女方合法的“丈夫”。此时已经有了新爱的男方尽管多次奔波,苦苦恳求,有关单位仍坚持不肯撤销非法颁发的结婚证;尽管现女友苦盼早做新娘,且已经怀有身孕,却因凭空而降的一纸证书的阻碍而无法登记结婚。面对着一次次上访无果,眼看着女友一天天临近产期,男方一怒之下,将为女方办结婚证的县政府告上了法庭……

    旧恋人驾车肇事种祸根

    1998年年末,28岁的黑龙江省某县地税分局协税员郑强,经人介绍和本县女青年王婷确立了恋爱关系,随着交往的加深,俩人很快开始同居。

    最初的日子里,郑强和王婷你恩我爱,相互体贴。闲暇时,郑强就开车拉着李婷兜风,日子过得温馨又浪漫。两人曾几次商量过结婚的事,而且还依偎着照了订婚照,只是因为工作太忙,便把领结婚证的事情拖延了下来。

    随着激情逐渐消退,两个人性格的反差渐渐突兀出来。郑强老实憨厚、内向沉稳。王婷则活泼好动,锋芒外露,经常在外闹出一些不愉快的事来。为此,俩人经常吵架。2003年2月,在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这对同居近5年的恋人最终分手了。

    分手后,两人并未因先前的恩怨而形同陌路,仍像普通朋友一样偶有往来。2003年4月末,郑强接到王婷的电话,称她想要练车,让郑强陪着指导一下。郑强知道王婷正在学开车,准备考驾驶证,就放下手头的事情,找王婷去了。

    郑强如约来到气化厂子弟学校操场,指导王婷驾车绕着操场行驶。这时学校里的值班老师发现王婷在操场练车,就出来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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