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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我们还得住在一起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6年第13期
     “离婚”曾经是个人们无比忌讳的词,但现在已经成了夫妇们吵架时的常用语,最高级别愤怒的表达方式。在“谁怕谁”思想的指引下,离婚很有可能就此成为了事实。你可能觉得这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与前妻(夫)却很难马上一刀两断,特别是大部分人无法立刻找到一个新的住处,所以你们还要暂时住在一起。这样麻烦就来了,不能像以前那般亲密,更没必要动不动就吵架了。怎么办?尽量忍着呗!

    NO.1回到三线时代

    冯军 男 42岁 个体户 离婚半年

    丽丽拿到离婚证的时候,比我要高兴多了,在她看来,一段糊涂的婚姻终于结束了,她可以开始崭新的生活了,可是事情好像还没有完。

    我对她一点也不感冒了,以前一个冰清玉洁的天使堕落成现在满身俗气的中年妇女,还一点不知晓的样子,实在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可怕的是我还不得不面对要和她在一起继续生活半年的现实。

    这是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中商议好的内容,一方面是由于我在新区买的房子还在装修中,现在的房产又判给了她,我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住处。当然这个还不是主要的原因,没有地方住,找朋友蹭上半年应该没有问题,主要还是为了我们的女儿考虑。半年以后,她就可以顺利高中毕业了,以她的成绩考上大学应该没有问题。

    离婚了,却没有能够把对方完全从自己的生活当中排除出去,这也够沮丧了。最恼火的是,她还把许多义务加到我的身上,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还不承认我在这个已经破碎的家里应该享受的各种权利。除了要负担女儿的生活开支之外,“家”里的其他日常花销也要我来出,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事情也都是我打理。有时候我真怀疑,这么些年,我怎么就跟她一路走过来了,还看起来挺和美的样子。许多年前的那张结婚照还挂在中堂里,看看那时候的我们,我真觉得时间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不过让人欣慰的是,还好有一个女儿,女儿可以算是这么些年来唯一的收获吧。

    她现在有了一个情人,那个男人我只远远地见过一次,长得有些猥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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