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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5183
搭伙夫妻:是孤独寂寞还是性压抑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7年第10期
     “搭伙夫妻”是指同居双方或其中一方已结婚,但配偶因故不能前往团聚而组成的“临时家庭”。这些只身在外打拼的男女,在忍受不了孤独寂寞、性的压力、身心疲劳以及在节假日不能回家团圆的情况下,希望相互取暖而暂时结合在一起,组成了所谓的“临时家庭”。但这种“搭伙夫妻”在法律上并不成立,只能从伦理层面上解读这种现象,记者花九牛二虎之力,终获面对面采访30对当事人的机会,并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例子刊登出来,从而揭开他们生活中的悲与喜(应当事人要求,有部分被采访者用化名)。

    采访实录: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吴旗(男,39岁,东莞市某外资公司人事主管)

    我是湖南人,妻子在浙江打工。我来广东东莞8年了,这次与同乡过上“搭伙夫妻”生活也是纯属偶然。去年,公司派我去湖南招来的一批员工中,我发现了一位学文秘的女大学生,很漂亮,人不错。当时我公司不招学文秘的,但我一朋友所在公司正招文秘人员。我就向他推荐,之后被录用,也是在人事部门工作。由于打工生活三点一线太过无聊,加上我们工作单位相近,于是便常在一起聊天且也很聊得来,时间长了我们自然而然住在了一起。虽然我们对外并不以夫妻互称,但稍熟悉的朋友也都知道我们的实际情况。

    我们属于还比较讲究时尚的年轻人,在组成临时家庭时,平时经济实行AA制,各种费用双方分摊。我们都比较务实,我认为以这种方式排除压抑孤寂,也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这样的“搭伙”生活还算比较经济和安全的。我不会让在浙江创业的老婆知道这些情况,每次家庭团聚时,我们会马上分开,这是我们事先说好了的。

    ☆陈芬兰(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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