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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6233
“忠诚协议”岂能为爱保驾护航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7年第17期
     2007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新《婚姻法》实施后,首例夫妻财产协议撤销权纠纷案。原告王永年在诉状中称,2006年4月,妻子郑虹拿出已打印好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声称考验自己是否对婚姻有诚心,要求自己在协议上签字。由于自己年龄比妻子大很多,非常珍惜这段婚姻,为了印证自己对妻子的真情实意,在误以为该协议就是妻子考验自己的情况下,在该协议上签了字。但随后妻子就明确提出要与自己离婚,并要求自己搬离住房。王永年认为,是妻子设计了圈套才使自己签订了这份显失公平的协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要求法院撤销这份协议。

    笔者随后采访了郑虹,却意外地了解到许多与王永年所说完全相反的情况,一个再婚家庭的恩怨纠葛浮出水面。

    一

    郑虹与前夫离婚时,女儿郑岚岚只有7岁。那是1991年,郑虹37岁。在一家企业工作的郑虹含辛茹苦地抚养女儿,她发誓一定要让女儿像其他孩子一样生活得幸福。

    1992年,有人向郑虹介绍了王永年。王永年比郑虹大14岁,大学本科学历,在一家科研机构任工程师。他妻子几年前患癌症去世了,留下两个女儿。郑虹对王永年的条件比较满意,尤其是她觉得对方也是女孩,与女儿好相处一些。于是,就答应和王永年见面了。

    见面后,王永年对郑虹一见钟情,可郑虹却觉得他和自己想象的有些距离。但考虑到自己年龄也不小了,王永年又对岚岚特别好,郑虹的心动了。她觉得,只要他对女儿好,自己和他的感情可以慢慢再培养。于是,两人在1993年底领取了结婚证。

    结婚前,王永年与两个女儿住在单位分的一套两居室,郑虹则带着女儿住在父母的一套两居室。王永年觉得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大了,与他们住在一起不太方便。于是,他向郑虹和她的母亲提出,结婚后暂时先住在她的这套房子中,等将来两个女儿出嫁了,他们再搬过去。郑母通情达理地说:“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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