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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6133
瞒着妻子借钱,离婚时妻子要承担债务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8年第7期
     问:

    今年初,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本来我很庆幸我们没有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发生争执,可是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烦恼不已。丈夫竟然背着我向他的表弟刘灿借了5万元钱,借条上的借款日期是2006年11月5日,内容是“因为装修房屋借刘灿5万元整”,落款人是丈夫。丈夫的表弟刘灿现在拿着欠条要求我们还钱,我对此一无所知,当然拒绝还钱,而且我们夫妻有存款,根本不需要向他人借钱,况且装修房子是在2006年夏天。我认为这笔钱是丈夫背着我借的,我不应该承担这笔债务,应该由丈夫一人偿还。但是丈夫不同意,非要我负担一半欠款,还说如果我不同意,他就和我法庭上见。请问:我该不该负担一半的债务呢?

    薇薇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引起的债务,若与婚后共同生活无关而负有的债务应属夫妻个人债务。

    你丈夫的这笔欠款除借条外没有其他证据,直到你们要离婚借条才出现,而借条上的借款时间又是在装修房屋之后。另外,你可以出具你们财产状况的证明,表明你们装修房屋根本无须借款。你丈夫和表弟刘灿系表兄弟,双方有利害关系,借款虽然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你不知道此事,这笔借款应该由你丈夫一人承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