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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6131
遭遇“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8年第7期
     问:

    我和丈夫结婚3年了。这期间,丈夫动不动就发火、殴打我,刚开始殴打我之后,还向我道歉,到后来就肆无忌惮,连去年我怀孕期间,他还对我拳打脚踢,后来孩子因此流产了。我对他彻底绝望了,提出离婚,可他不同意。现在我想到法院告他实施家庭暴力,法院却说要我提交相关证据。请问:我应当如何收集丈夫实施暴力的证据?

    薇薇解答:

    家庭暴力是破坏夫妻感情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婚姻法》也把实施家庭暴力作为认定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赔偿受害人的一个法定条件。但在开庭审理中,往往因主张家庭暴力的一方没有相应证据,而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当受到家庭暴力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进行劝阻、调解;也有权向当地派出所及时报案,对实施家庭暴力者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像你这样的情况,如果想取得你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就需在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及时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进行劝阻、调解,也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对造成的伤害,保存就医的诊断书和票据。这样,就能较好地保全你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总结起来就是以下3点:1.当自己受到暴力时,要及时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反映,请求劝阻或调解。2.遇到家庭暴力较严重,也可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请求对施暴者作出相应的治安处罚。3.和家人搞好关系,取得家人的支持,全家共同对实施家庭暴力者进行规劝,让其认识到实施家庭暴力的危害性。,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