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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借离婚逃债,债权人该咋办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8年第17期
     问:

    两年前,余某说想买一辆中巴车从事客运,向我借了8万元钱,并出具借条给我,约定1年内偿还。然而,借款到期后,我多次催讨,余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前不久,我又找到余某催讨,余某告诉我,他已经与妻子协议离婚,中巴车变卖后折抵了女儿的抚养费,债务由他来还,但他实在无力偿还借款。余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怎么突然就离婚了呢?后来我知道了真相:余某离婚后仍与妻子住在一起,他离婚是为了逃债。请问:债务人借离婚逃债,债权人该怎么办?

    薇薇解答: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余某和妻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你处借钱从事客运,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余某夫妻共同偿还,而且,这种共同偿还的责任,不因夫妻离婚而消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据此可知,余某夫妇以为凭借离婚能够逃脱债务的履行,其实是对法律的曲解。你只需将余某夫妇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他们借离婚逃债的图谋就会完全落空。

    此外,应当指出,余某借离婚不仅逃不了债,他还得承担“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风险,因为,他和妻子不管是否约定假离婚,只要一拿到离婚证,在法律意义上,他们就算是离了婚,妻子随时可以离开他。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余某的妻子偿还了债务,还可以向余某追偿。,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