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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作为遗产怎样继承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8年第21期
     问:

    3年前,我母亲以她自己的名义购买了2万元国债。上个月母亲因病去世了。如今国债已到期,父亲拿国债单去取钱。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必须有我母亲遗产的公证书才可取出,请问是这样吗?

    薇薇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国债事实上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在你母亲去世后,首先要分割出你父亲的那一半,然后你父亲与子女再作为你母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

    若你自愿放弃该项继承,可以到公证处作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银行工作人员将根据公证书中关于此项遗产的分配将投资国债的钱分配给你父亲。,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