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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3248
离异一方擅改孩子姓氏侵权吗等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9年第3期
     离异一方擅改孩子姓氏侵权吗

    问:

    我与前妻3年前协议离婚,儿子随她一起生活,我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今年,前妻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上个周末,儿子来我处玩时,我发现前妻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把儿子的姓氏改成了他继父的姓氏。请问:我前妻的做法对吗?我能否以不给孩子抚养费,要求她将儿子的姓氏改回来,以此来维护我的权利?

    薇薇解答: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与前妻协议离婚,按照要求是必须按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你不能因前妻变更了儿子的姓氏,而拒绝给儿子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你想通过拒付儿子抚养费,要求前妻更改儿子姓氏的做法,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夫妻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改变未成年子女已确定的姓氏,既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平等原则,也侵犯了对方对子女享有的监护权和随其姓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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