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酿苦果,偷情老板赔了夫人又折兵
2008年4月,北京朝阳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子,原
告陈晓霞起诉一家大型机械设备公司
的老板康涛,要求其承担女儿的抚养
费。而康涛却以当初陈晓霞是以人工
授精方式怀孕的,提供精子者不应承
担孩子的抚养费为由,拒付抚养费。
陈晓霞到底胜诉了吗?她和康涛之间
到底发生了什么?
扛工娃做了老板情人
陈晓霞出生在河北省安国县一个农民家庭。18岁
那年,她跟着老乡一起来到北京打工。20岁那年,她
在一家美发厅做洗头妹。
2002年12月31日晚11点,美发厅的客人早就走
光了,老板正准备关门,来了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让
陈晓霞进行按摩。几天后,陈晓霞正在店里忙,突然
接到了那个客人的电话,说为了表示感谢,想请她吃
个饭。不容陈晓霞拒绝,对方说了时间和地点,就匆
匆挂了电话。陈晓霞本不想去,但又怕让人家白等,只好前去赴约。那
天,陈晓霞得知,这个客人叫康涛,40岁,石家庄人,大学毕业,是北
京一家大型机械设备公司的老板。饭后,康涛开车送陈晓霞回到住处。
之后,康涛便经常打电话约陈晓霞,有时还亲自开车去美发厅接
她。他请她吃饭,带她去大商场,给她买各种礼物,从他的眼神中,陈
晓霞能读懂他的心。但他毕竟比自己大近20岁,也不知他成家没有。交
往两个月后的一天,康涛将陈晓霞带到了位于某小区一套两居室房子
里。他将钥匙交给陈晓霞说:“这是我刚买的房子,以后你就搬这儿住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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