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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有了孩子该如何“离婚”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09年第9期
     问:

    我和男友原本情深意茑,同居敷年还生育了一个女儿,未满2周岁。但因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我们还不是合法夫妻。现在,我们的感情走到了尽头。我和男度对分手没有异议。就是对女儿争执不下,都争着要直接抚养女儿。可是,我们连婚都没有结,又该如何“离婚”呢?薇薇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解除。你和男友没有登记结婚,因此,你们之间不是合法夫妻,而是一种未婚同居关系。根据前述规定,因你们之间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你们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不会干涉,也不能干涉。

    你们解除同居关系,可以私了,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是对于女儿的抚养事宜,如果发生争议,是可以诉诸法律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法院在处理未婚同居所生子女抚养纠纷时,一般参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决定子女归谁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的规定,如果你们就女儿归谁抚养协商不成,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你们的女儿尚未满2周岁,因此,如果你坚持要求抚养女儿,法院一般会判决女儿由你直接抚养,并判令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