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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绝要孩子,我能要求离婚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0年第7期
     问:

    我和丈夫结婚6年。我已经32岁了,一直想要个孩子,但都被丈夫以目前经济条件不允许为理由拒绝,他还说,生了孩子就得承担无数的麻烦。就这样,我们僵持了半年,迄今为止谁也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我不想再拖下去了,决定离婚,但同样遭到了丈夫的拒绝。没办法,我决定向法院起诉,但我不知道因为丈夫拒绝生孩子而要求离婚,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请问:我可以以此为由要求离婚吗?

    薇薇解答:

    鉴于你的情况,我认为,法院一般是不会予以支持的。因为,生育作为公民的一种权利,包括“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权利”两项内涵。在生育权问题上,男女双方的权利同样重要,应当协商一致才能行使。当一方有要求生育的权利时,另一方同样也有不生育的权利。当双方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夫妻二人最好能协商一致。

    而且,你丈夫只是目前暂时不想生育,夫妻双方的感情并没有破裂,你仅以此种理由,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的请求。

    同时,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一般是: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你和丈夫感情并未破裂,建议你慎重考虑,和丈夫互相站在彼此的立场上共同商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