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伴侣》 > 2010年第21期
编号:1301991
保证书可以作为分割财产时的证据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0年第21期
     问:

    我与周某结婚不久,他就对我实施了家庭暴力。第一次他打了我一个耳光,死乞百赖赌咒发誓保证“下不为例”,我才原谅了他。第二次他把我搡了一个跟头,居委会主任把他找去训了一顿,他认了错,还主动写下保证书,作出了“再敢实施家庭暴力所有财产就全归女方”的承诺。然而说是说做是做,前不久他第三次打了我。这回我下决心要跟他离婚,但不知他写的保证书能否作为我们感情破裂的证据?凭借保证书我能否获得全部家庭财产?

    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法院一旦调解不成,就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但是,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并不意味着婚姻就进入了死胡同,如果获得对方的谅解,夫妻感情仍可能复苏,此时说感情破裂就为时尚早。周某的那纸保证书,正是这样的情况,因此,只有把他第三次对你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关证据也提交给法庭,才能真正地打开离婚之门。

    一旦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此时,周某的保证书就派上了用场,因为上面有他“再敢实施家庭暴力所有财产就全归女方”的承诺。保证书符合社会道德的标准,而且,承诺的作出,不是他的重大误解,也没有任何欺诈、胁迫的因素,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周某对他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净身出户”的后果,是能够预见的,因此,这份保证书是有效的,它决定了财产分割的走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