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伴侣》 > 2010年第23期
编号:1301913
未成年时向父亲借的钱成年后要不要还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0年第23期
     问:

    我读小学时,父母离婚了,法院判决我随母亲生活,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4年后,我考上中专,原来的抚养费数额已远远不够,父亲却不肯增加。别无他法,我只能向父亲借,一个学期一次,每次都郑重其事打张借条,只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中专毕业后我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给父亲还债的事情却一直拖着。一晃10年过去了,前几天父亲突然来催债。请问:儿女未成年时向父亲借的钱,成年后需要归还吗?

    答: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离婚后,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不能免除,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也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而且,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你初中毕业考上中专,以及在中专就读期间,应当未满18周岁,还是未成年人,此时的学习费用,应当由你的父母来埋单。由于父亲按原来标准支付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你学习的需要,你提出了增加抚养费的要求,这个要求是合理的,父亲应当满足。

    父亲没有直接满足你的要求,而是转了一个弯,以借款的方式为你提供了学费,企图以此种形式来逃避天经地义的抚养义务。然而,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这样订立的合同,相当于以民间借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其逃避抚养义务的非法目的,且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的保护,你可以不予归还。,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