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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不合租”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1年第1期
     三个人,终于再也回不到从前。你说服父母,给你一年的时间,旅游,你需要通过行走,来确定你已经失去了这份美好的爱情。杉洛,回到自己的小镇。而我,则在这里,艰难地写下这些文字。

    “青梅竹马”姐妹花

    那一段时间,我无休无止地看着碟片,像一只黯然神伤的蜗牛,缩在北京一个几平方米的小屋里,等着毕业,等着9月的来临。佑安的信,则安静地躺在一旁,一遍遍地,被我看皱了。

    佑安在信里说:蓝,记不记得我们刚刚相识的时候,曾经因为争抢着要看同一张碟片,而在校门口的音像小店前,互抛白眼,彼此怨恨?那时的我们,多么的年轻,眼白里抛出来的忿懑,都是带了透明的露珠的。

    我很想告诉佑安,我当然记得,我们一同走过的每一丝痕迹,我都细细收藏进我的行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将他们划掉。可是,佑安,你一直这样走,走到我再也看不见的风景里去,是不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我们所有的情谊,只能活在记忆之中?是不是即便时光倒流,那一段流光溢彩的影像岁月,也无法完好无损?就像,这一场毕业,将我们所有的一切,都画上了句号。

    佑安,记得那时我们好到连体婴儿般地,日日厮守在一起。我们同啃一个苹果,共穿一套衣裙,同吃一碗米饭,甚至连每月的“苦痛”,都会在同一天来到。走在路上,即便是心仪男生的一抹微笑,也无法将我们十指相扣的双手,分割开来。我们在夏日傍晚的校园里,漫不经心地吮着清凉的雪糕,招摇过市。

    可是这样云淡风轻般的美好,却因为一个叫杉洛的男生的到来,起了微妙的波纹。是谁最先注意到了杉洛呢,我们曾经为此争辩过一阵,就像初相识时为一张碟片那样,谁也不肯相让。等到我们都发现这场争辩,已经偏离了一起行驶的航道时,杉洛早已在我们各自的心里,如繁盛的藤蔓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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