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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办的公司亏了,离婚时会不会连累妻子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1年第2期
     问:

    我丈夫李某3年前辞职下海,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家里的钱投进去不少,可仿佛进了无底洞似的,只出不进,公司的收益到现在还没见一个子儿。问丈夫,他的回答总是这样一句:全投进去周转了。周转就周转吧,本来无所谓,可现在要离婚了,丈夫反而说公司因金融危机欠了几万元债,要离婚,先把债务算清楚再说。这一来我可傻了眼:什么证据也没有,只能任他说黑就是黑说白就是白了。想想却又实在不甘心,假如丈夫这几年真的赔了,欠下的债务,会不会连累我,夫妻共同财产会不会被用来抵债?

    答:

    你丈夫开的既然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责任也是有限的:你丈夫作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换一种角度,可以这样来理解,你丈夫拿着家里的钱办公司,投入到公司里的钱,就成为公司的财产,亏了,这些钱拿不回来,但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拿不回这些钱。对于公司的债务,股东不用拿个人财产偿还。冤有头,债有主,公司欠了债,承担偿还责任的是公司,而不是股东。公司的财产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公司破产了,债权人要股东以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办不到。

    这么一分析,道理很明了。你丈夫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显然没有法律依据,对他的无理要求,你不妨理直气壮地予以拒绝。当然,这只是保住了看得见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是不是还隐藏了你不知道的共同财产,比如说公司是不是真赔了?就算真赔了,是不是把所有的投入都赔了个精光?只要公司还没有资不抵债,那股份还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也应当考虑进去。如今之计,不妨还是调查清楚公司的经营情况,如此,在分割财产时,方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