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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1767
代书的遗嘱有效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1年第5期
     问:

    不久前,我父亲去世,留下一套不小的住房。料理完父亲的后事,大姐拿出父亲的一份遗嘱。遗嘱由大姐代书,两个妹妹签字见证,说房子由我弟弟继承。我们兄妹五人,我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因为弟弟最小,所以最受偏爱,父母的情感天平一直朝他倾斜。父亲把房子留给弟弟我倒不意外,但这遗嘱由大姐代书,妹妹见证,我心里很不舒服,潜意识中总觉得这遗嘱有问题。请问:大姐帮父亲代书的遗嘱有没有效呢?

    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对于遗嘱见证人,《继承法》也有明确的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如果不符合前述规定,代书遗嘱将归于无效。

    你大姐拿出来的是一份代书遗嘱,结合前面所讲的规定来分析,不难发现,这份代书遗嘱问题多多:首先,代书人是继承人,代书人不符合要求;其次,见证人虽然有你的两个妹妹,数量上符合要求,可她们都是继承人,也不符合要求。有这样的两条,你大姐代书的遗嘱就被打进了效力的死胡同,它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你父亲的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你及你姐姐、妹妹、弟弟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你在家里是少数派,如果姐姐妹妹不理睬你的合理要求,执意要执行无效的遗嘱,你可以打官司维权,法律会支持你的。,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