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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以“丈夫”身份为第三者担保借款,能作为外遇证据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1年第7期
     问:

    最近两年,我一直觉得丈夫袁某不对头,手机一响他就紧张,要么赶紧摁掉,要么就躲进卫生间嘀嘀咕咕半天不出来。可是,我一直找不着证据。现在好了,一份完整的借据抓在我手里了。借款人是一个女人,担保人是我丈夫,借款人与担保人关系一栏中填写的是“夫妻”,甚至连伪造的结婚照复印件都提供了。我想问一下,能用这份借据作证锁定他有外遇,然后在离婚时提出“过错”赔偿的要求吗?

    答:

    重婚导致离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的规定明白无误,当然,关键不在于法律,而在于证据。外遇取证难,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儿,好在,你丈夫已经露出了马脚,他为第三者担保借款的借据已经被你紧紧地攥在了手中。如果这仅仅是一份普通的借据,也顶不了大用,关键在于这份借据的内容,你丈夫是以第三者“丈夫”的身份作担保人的,而且,为了证明他与第三者的“夫妻”关系,你丈夫还伪造了他和第三者的结婚照。把这证据亮出来,你的举证责任即告完成。你丈夫必定理屈词穷,就算矢口否认,也找不出让人信服的理由。

    袁某以“丈夫”的身份为第三者借款提供担保,这份借据能锁定他的外遇,你诉请离婚并提出赔偿请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