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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结婚欠下的债务离婚时如何承担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2年第9期
     问:

    我和吴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感觉很投缘,没多久便结婚了。婚后相处中,我发现吴某像完全变了个人,每天除了上班就是打网游,家务活一点不干,说他还不行,一说就翻脸。于是,我提出离婚。没想到他拿出一张借条,上面写着“为筹办婚事,借款2万元”,说离婚可以,但债要一起偿还。这是他欠下的债务,我从来也没听说过,凭什么要我还?请问:这样的债务离婚时我应该承担吗?

    答:

    婚前债务为个人债务,婚后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前还是婚后,结婚时间成为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分水岭。这里的结婚时间,是指领取结婚证的时间,领证和办婚礼,这中间一般有个时间差。他借款2万元筹办婚事,肯定是在举办婚礼前,但是不是在你们领取结婚证前,你没有说明,在此也不便妄加揣测。如果是在领证之后,那么这2万元当然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你有偿还责任,相应地,用这2万元置办的家具、电器等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如果是在领证之前,则这2万元为他的个人债务,由他个人偿还。

    以上分析是建立在他的确为筹办婚事借了2万元基础上的。在离婚诉讼中,有不少当事人总是企图虚造债务,以侵吞对方财产。他虽然拿出了一张借条,也不能免除怀疑。何况,借条一般在债权人手里,现在到了他这个债务人手里,又怎能不让人心生疑窦?总之,如果他不能证明这是真实债务的话,你将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