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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1414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3年第1期
     问:

    我离婚后,和同样离婚的张力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认识后,由于有着共同的经历,我们很谈得来,渐渐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时间长了,我们彼此有了感情,准备一起生活。我和张力都有自己的房子,婚前我们准备对各自的财产,主要是房屋进行公证。请问:我们须向公证机关提供哪些材料?

    答: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婚前财产公证,属于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事项。申请婚前财产公证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1.未婚夫妻在婚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2.已婚夫妻在婚后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已婚夫妻要提供结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证明等。3.与公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房产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4.双方草拟的有关财产的协议。协议上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自然情况和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归属等。5.其他约定,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婚前财产孳息的归属的约定等。

    申请婚前财产公证应注意的事项:1.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2.婚前财产协议不能对其他人的财产进行约定,尤其是再婚人员;3.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无胁迫、无欺诈;4.婚期财产协议内容完善、用词恰当、约定书上签字、盖章属实。,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