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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5306
丈夫去世后,我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3年第3期
     问:

    我公婆退休后退休金很低,还要经常看病吃药,生活费和医药费基本上都是由我丈夫和他弟弟分担的,他们每月各给300元赡养费。一个月前,我家发生不幸,我丈夫因急病去世,家庭生活变得困难了。由于我每月收入不高,还要供养孩子上中学,所以就没有再给付300元赡养费。但是,我公婆不依不饶,还说要到法院去告我。请问:我丈夫去世后,我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答: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所以,在你丈夫去世后,你停止给付公婆赡养费,这并不违法。,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