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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为妻子加名,应否免税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4年第5期
     问:

    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老公的婚前财产,结婚6年来,虽然我们的感情很好,但我心里一直不踏实。跟老公“抗议”几次后,老公决定在房屋产权证上给我加名。请问:为夫妻名分变更房屋产权证,是否要上税?

    答:

    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该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按上述规定,你老公为夫妻名分变更房屋产权证给你加名应当免税。

    夫妻间更名为何可免契税,主要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往来,不同于买卖、交换或者赠予行为,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是房地产在家庭内部的调整。,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