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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7329
遭遇家庭暴力,我有人身保护令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4年第6期
     周溧眼前一亮,一个想法自她的脑海中生出。

    周溧将苏俪的情况汇报给审判委员会,提出了“诉前人身保护裁定”的构想:现行的诉中人身保护裁定,只能在审理中或审判后起到作用,能不能制定一种在起诉前就能生效的保护机制,让受侵害的一方可以没有顾虑地提出离婚诉求?

    周溧将相关法律依据整理了出来,证实了从法理上来说,签发诉前人身保护令是可行的。

    崇安区人民法院很重视周溧的这项提议,认为可以尝试施行。根据苏俪的具体情况,法院邀请了几位心理学、法学、医学、社会学等各领域的专家,组建了一支“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让他们参与到案件中来。“专家委员会”有点类似于国外的陪审团,为法官判案提供民意和科学依据。

    周溧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苏俪,喜出望外的苏俪立即递交了申请。专家委员会对她遭受家暴的等级进行了评估,认为达到了严重的家暴情节,可以签发人身保护令。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在48小时内做出批准裁定,签发了全国首份诉前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张成远殴打、威胁苏俪及其母亲;禁止张成远骚扰、跟踪苏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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