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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49800
婚恋法律在线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伴侣》 2015年第1期
     对方持假证件结婚,婚后房产该怎么算

    问:

    5年前,我经婚姻介绍所认识一女子,并在老家登记结婚,婚后我们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但婚后不久,她却离家出走了,我发现她结婚时所登记的身份证属伪造。请问: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期间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

    虽然该女子持伪造身份证登记结婚,但你们登记结婚至今已有5年,已超过撤销结婚登记的诉讼时效。再者,你与该女子二人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签字、按指纹。民政局依法为你们办理的结婚证书合法有效,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的条件。所以两人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在此期间购买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一方抚养孩子,能反悔吗

    问:

    我与大宇离婚时,鉴于我一无所有,大宇的母亲又非常喜欢孙子小帅,双方协调约定:儿子归大宇,并由大宇抚养,我净身出户,无需抚养儿子。为确保协议效力,双方均签了字。2013年冬,大宇的母亲因风湿病加重住院后,不仅没人照看小帅,而且抚养费也成了问题。大宇要求我每月给付儿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我提出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这样大宇就不能反悔了,对吗?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完整的规定是: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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