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伴侣》 > 2016年第3期
编号:1331319
婚恋法律在线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25日 《伴侣》 2016年第3期
     本期咨询要目

    夫妻以协议约定限制离婚,有效吗

    离婚后前夫不肯搬走怎么办

    未按约定做流产手术,离婚时还能要求抚养费吗 ?筲结婚时间短,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吗

    分居期间一方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以协议约定限制离婚,有效吗

    问:

    我与李小姐通过微信相识,并于2014年9月见面后确立恋爱关系。6个月后登记结婚之时,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一份,约定:婚后我若提出离婚,我承诺做到以下事项:婚前所购房屋归李小姐所有;我在离婚后每月给付李小姐生活费,支付数额为我工资的50%,并在离婚时给付李小姐赔偿金3万元。协议也约定了如果李小姐提出离婚应承诺的事项。最近,双方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我向李小姐提出离婚。李小姐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按双方协议约定处理财产。请问李小姐的要求法律支持吗?

    答: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条法律表明,公民有自由选择结婚、离婚的权利。本案你与李小姐双方关于限制离婚的财产约定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二)项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而本案双方约定的“你在离婚后每月给付李小姐你工资的50%”,“给付李小姐赔偿金3万元”,属于显失公平情形,不会得到法律保护。李小姐的要求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离婚后前夫不肯搬走怎么办

    问:

    我和前夫离婚已经两年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13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