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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经济条件不好,可否主张抚养权
http://www.100md.com 2016年7月31日 《伴侣》 2016年第7期
     问:

    女儿3岁时,我与丈夫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经过半年时间的分居,我向他提出离婚,他表示同意。但协商女儿抚养权时,双方却产生了大的分歧,都坚决要求女儿归自己抚养。我认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其跟随母亲生活。女儿虽说3岁,但毕竟年幼,更需要母亲的细心照顾与陪伴。而他则认为,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而他身体非常健康;我虽有份打工工作,收入固定,但收入低,他经营一个家电维修店,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让孩子更好地成长。协商不成,我想起诉主张女儿的抚养权,但不知道法律会支持谁?

    答:

    虽然他的经济收入、身体状况优于你,但这些并不是判断子女抚养归属的最重要条件。只要你的先天性心脏病并未影响你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只要你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与收入,就不会成为你主张抚养权的障碍。至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其跟随母亲生活,也并不能得出两周岁以上则不顾及母亲对孩子的照顾。司法实践中,在子女幼年之时,只要母亲坚决要求抚养子女的,通常会优先得到法律的支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