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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51397
前妻带孩子再婚,我还有监护权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0月6日 《伴侣》 2016年第8期
     问:

    我与前妻季某多年前离婚,孩子随季某生活。今年年初,季某再婚,我每当问询孩子的事,季某总是推脱。季某表示,自己已经再婚,孩子也有继父,所以我已经不再享有孩子的监护权,也无权问及孩子的事。对此我很费解,请问对于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答:

    首先《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虽然你与季某离婚,你对孩子仍有监护权,仍要承担监护人义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