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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协议”难成护身符,患癌女状告无情汉却吞苦果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2日 《伴侣》 2016年第12期
“同居协议”难成护身符,患癌女状告无情汉却吞苦果

     十年前,中年丧偶的他们共同生活到了一起,因男方子女不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她接受了男方签订同居协议的建议。然而,同居生活进行到第十个年头,她不幸罹患绝症,最需要“丈夫”关心、呵护的时候,她却被“扫地出门”。为使对方履行同居协议,她将无情汉告上法庭,却因不是合法夫妻而吞下苦果——

    中年丧偶惺惺相惜,以夫妻名义签订“同居”协议

    2004年4月的一天,哈尔滨市民李爱菊的丈夫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留下了她和刚大学毕业的儿子。一年后,李爱菊才渐渐从悲痛中走了出来。

    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他不放心李爱菊一个人生活,想把母亲接到北京来。李爱菊想到儿子刚毕业,在北京住的是出租屋,收入也不高,不忍心打扰他。再说,她生长在哈尔滨,也不想离开这座城市。

    李爱菊才45岁,人生的路还有一大截,亲朋好友包括儿子都支持她再婚。有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叫刘东栓的男人,见面后,彼此都有好感,就开始了接触。

    刘东栓大李爱菊近10岁,妻子一年前患病离世,独生女儿已经结婚成家。他一个人住着三室一厅的房子,平日里十分孤寂,就想找个伴儿。

    通过相处,刘东栓觉得李爱菊温柔善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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