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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19809
为证清白打掉孩子,谁侵犯了我的生育权
http://www.100md.com 2017年3月13日 《伴侣》 2017年第2期
     自行打掉腹中的胎儿,应该是女方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权。可是,安徽省芜湖市一名女子在自行打掉腹中的胎儿后,却向男方讨要生育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2016年7月13日,安徽省芜湖市的两级法院经审理后给出了答案。

    为自证清白打掉腹中胎儿,到底谁侵犯了谁的生育权?

    夫妻闹矛盾,腹中孩子丈夫拒绝认领

    现年30岁的刘静怡,是安徽省无为县的一位农家女孩。2014年农历正月期间,经人介绍,她与同县的一名叫方海波的农家小伙子相识并谈起了恋爱。经过大半年的相处,两人彼此都感到比较满意,加之年龄也都不小了,在父母的催促之下,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两人,于同年10月5日国庆长假期间,按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在恋爱及举办婚礼期间,方海波为刘静怡购买了价值近6000元的黄金首饰,并在举行婚礼当天给付了3万元礼金。刘静怡的陪嫁物是一部空调和一台洗衣机,价值4200元。

    婚姻本应是两位新人生活的新起点,新婚燕尔原本应该幸福无比。但是步入现实生活,夫妻俩矛盾不断,逐渐由小吵变成大吵,加之缺乏必要的沟通,双方的矛盾也越积越深。不到半个月,刘静怡一气之下,于同年10月17日回了娘家。

    2014年10月20日,刘静怡前脚刚回娘家,方海波后脚便来到了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一纸民事诉状,将刘静怡及其父母一同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刘静怡及其父母返还彩礼,并赔偿自己的名誉损失费3万元及精神损失费2万元。

    刘静怡及其父母对方海波的起诉,当庭辩称:方海波给刘静怡买了黄金首饰是事实,但刘静怡离开方海波家时并没有带走这些首饰,都留在了方海波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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