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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与“保姆”尖锋对决,一纸婚前协议闹“李鬼”
http://www.100md.com 2019年3月17日 《伴侣》 2018年第7期
     一、心存芥蒂,耄耋老父梅开二度

    2017年12月,居住在江苏省南京市的蒋德珍与李小萍,成为一对水火不容的原被告。两人对簿公堂的原因很简单:不久之前,李小萍的父亲李长祺因病去世了,李长祺生前留下了一些遗产,其中包括六万四千元的存款,十四万元的抚恤金及一处房产。

    作为李长祺的女儿,李小萍认为她对财产的继承不容置疑,因此将李长祺名下的遗产全部纳为己有。对于李小萍的分文不舍,蒋德珍无法接受,她觉得作为一个继母,自己应当享有一定的权益。蒋德珍表示,李长祺的房产她可以不要,但是作为遗孀的赔偿款不能低于十五万。

    按照与李长祺的亲情关系,76岁的蒋德珍是妻子,59岁的李小萍则是女儿,两人都有一定的继承权,哪一方的权利都不应该被剥夺。但是李小萍却在第一时间叫起了屈,她表示:蒋德珍根本不是正儿八经的继母,她只是个保姆而已。哪里有将遗产赠予保姆的道理呢?!

    她委屈地对父亲的情感经历进行了回顾。2005年2月,通过劳务市场,李小萍为80岁独居的父亲李长祺介绍了一位叫蒋德珍的保姆。当时蒋德珍62岁,由于子女们都在外地,老伴也于不久前过世了,所以她一个人无牵无挂。更重要的是,此前蒋德珍做过4年专职保姆。看到手脚勤快的蒋德珍,李长祺和女儿都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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