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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9516
女儿患有精神疾病,闪婚有效吗
http://www.100md.com 2020年8月1日 2020年第2期
     问:

    陈先生今年45岁,曾有过一次婚姻。2019年8月,陈先生在一个网站论坛上认识了“90后”姑娘小雨。陈先生对小雨很有好感,第一次见面就表达了自己要寻找伴侣的想法。小雨也很尊重陈先生,她将自己患精神分裂症的情况如实告知了陈先生,陈先生当即表示自己并不在意,他们便不顾小雨父母的反对于半个月后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小雨两次病情发作,陈先生不得已将小雨送回其父母家里居住,请问,小雨的闪婚有效吗?

    答:

    首先,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一些情形:(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小雨在和陈先生交往時就告知其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她患病多年,两人交往期间也没有康复,可见小雨的病情较为严重。

    其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小雨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确认,且在登记时也未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因此他们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