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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的程序有哪些?离婚协议书应何时提交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1日 伴侣 2021年第2期
     问:

    据说,国家对离婚设立了“冷静期”门槛,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时,婚姻登记机关并不立即为其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让当事人先冷静冷静,冷静30日后还是决定离婚的,才给予办理离婚登记。这样,离婚登记的程序与以前相比就有所不同了。请问,现在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在提出离婚申请时需要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是否包括离婚协议书?

    答: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并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使得离婚登记程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新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申请发证—审查—登记(发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項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于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后至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尚有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处置意见还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申请离婚时只须提交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并当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即可,而不需要同时提交离婚协议书,在30日冷静期届满后仍坚持离婚的,就要提交离婚协议文本了(一式三份)。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