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伴侣》 > 2021年第7期
编号:513528
重写遗嘱,原公证过的遗嘱还有效吗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2日 伴侣 2021年第7期
     问:

    我有两个弟弟,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前年父亲立下遗嘱,内容是这套房子由我独自继承,并做了公证。今年父亲又自己书写了一份遗嘱,内容是房子由我们兄弟三人共同继承。请问,我父亲原先做的那份公证遗嘱还有效吗?這套房子该怎么继承?

    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在以前的继承法规定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有公证遗嘱的按照公证遗嘱继承,但是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不再把公证遗嘱作为最高效力遗嘱,如果后立的遗嘱合法,将按照最后的遗嘱继承。你父亲在公证遗嘱之后又自书遗嘱,应以最后的自书遗嘱为准,该套房子将由你们兄弟三人共同继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