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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12017
能否取消与父亲没有婚姻关系的人的继承权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2日 伴侣 2021年第9期
     問:

    我父亲去世之后,一个和他没有婚姻关系的女人拿出遗赠协议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协议里面有委托该女人为我父亲办理身后事的要求,可父亲所有后事均是我们子女在办理。请问,是否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取消该女人的继承权?答:

    根据你的描述,该女士与你父亲之间签署了遗赠协议,如果该协议约定为你父亲办理后事是该女士取得遗赠财产的条件,而其没有正当理由未履行该义务,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赠附有义务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你作为遗赠人的子女,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受遗赠人接受相应遗产的权利。

    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你和你父亲的其他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遗赠纠纷之诉,请求取消该女士接受附义务对应部分遗产的权利,并提供遗赠协议、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以证明你父亲和该女士之间成立附义务遗赠,以及该女士没有正当理由未履行遗赠协议约定的义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