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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的,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吗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2日 伴侣 2021年第12期
     林某今年68歲,早年丧偶后就一直单身,加上子女工作都很忙,所以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直到2020年,林某的隔壁搬来一位新邻居王某。王某是一位单身老太太,平时经常帮林某做一些家务,空闲的时候经常与林某聊天。这让原本孤寂的两位老人找到了情感的归属。半年前,两位老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的生活也让两人感到很快乐。但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林某,就是林某的几个子女对王某一直不待见,因此林某想知道自己的子女有义务赡养王某吗?

    继子女和继父母的关系因婚姻而产生,是一种姻亲关系,只有在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实际的抚养关系之时,双方才形成拟制的血亲。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只有继父母在继子女还未成年的时候抚养过继子女,继子女长大成人后才有义务赡养继父母。就本案来说,由于王某并未在林某子女未成年时抚养过他们,所以林某的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王某。, 百拇医药